扼杀

做人不可双标

尚可听涛:

下回来,转载一下就卸了,勿扰。


往生云:



想了想,还是用了这么个道德警察式的题目。

想说的还是这件事。

表明立场吧,这件事,文章我看了,除去名字一样,武器相似外,还有许多细节处的描写,都让我觉得“此君似曾相识,原来是别处梦中人”。

也是基于此,我不接受洗白。

有了以上的判断之后,我也想过,虽有相似,但也不算太严重,要不要就此事妥协呢?

细细一想,不可。

我自认道德观念颇重,自己做过的事,绝对不可再去因同样的事说人,我若批评别人,首先必须自身清白。

因而,一旦我于此事妥协之后,从此我看到类似程度的借鉴,在我心中它都必须是“清清白白,不构成借鉴”。

我爱一个人,从此放低底线,修改原则,变更心中标准。

这不是我,这也不对。

如果一件事,放在我不爱的人身上,它是错的,但在我爱的人身上,它不是的话。

那么这就是双标,毫无疑问的双标。


矫情一下,如果世上只有我和他两个人,我会毫不犹豫地说爱他,永远不离开他。

但是世上有很多人,我如果还不管不顾爱他,就是伤人,就是不自爱。

人生很长,你无准则,世界也不会以准则待你。

可怕的事很多,这其中我最怕站得苟且,最怕不能堂堂正正。

世间大欺,莫过自欺欺人。


最后,以上感想都是与我个人而言,任何其他人的想法,只要出自真心,离开也好、留下爱他也好,我都会尊重,与此同时,也希望大家尊重我。

文章不会删,从此不再提笔写他相关,但如果有一天他在圈内受了欺负,尽管告诉我,我随时回来杀人。

我爱过他,以后梦里相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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